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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下午,长沙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关于解除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当前天气形势,依据《长沙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指决定: 自6月20日20时起,全市解除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当前,我市仍处于主汛期,请各级各部门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抓好各类度汛风险点的巡查和隐患排查整改,落实落细各项防范应对措施,严防次生灾害,确保度汛安全。 自防汛四级应急响应启动以来, 市防办24小时值守,与成员单位启动每日两会商工作机制,精准监测预警,发布《汛情提醒》3期,向全市防汛责任人发送预警信息18万余条,积极组织处置突发险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来源丨 长沙发布 供稿 丨长沙应急管理 编辑丨王宙 校对丨汤威 审核丨杜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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