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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宝山区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认定管理办法》(宝经技〔2024〕2号),即日起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宝山区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与认定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3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注册地、税管地、生产经营地均在宝山区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三)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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