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这篇文章主要报道了两起法律诉讼案件。第一起是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之间的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将于2024年9月9日开庭审理,涉案金额为64,782,991.35元。第二起是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重庆市莱美医药有限公司与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销售款项纠纷,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做出二审判决。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纠纷
原告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要求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64,782,991.35元及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案件将于2024年9月9日开庭审理。
关键观点2: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与长春海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纠纷
重庆莱美药业及子公司重庆市莱美医药与长春海悦药业之间的销售款项纠纷,经过二审,重庆市莱美医药需支付长春海悦药业销售款21,648,313元。此外,一审判决和二审判决的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也有所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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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企业公告 整理: wangxinglai2004 长药控股 2024年7月31日,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等文书。 原告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通资产-天堂财通新三板1号资产管理计划)与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30日立案,将于2024
年9月9日开庭审理, 本案涉案的金额64,782,991.35元; 诉讼各方当事人如下: 原告:上海财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财通资产-天堂财通新三板1号资产 管理计划),法定代表人吴明建; 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士会; 第三人:湖北长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阳勇。 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人民币64,782,991.35元,以及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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