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预览
7月10日,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二十二期“环境执法大家讲”微课堂开讲。本次活动由赣榆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潘华强同志介绍和分享超总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例。 本次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从线索来源、案情简介、查处情况和案件启示四个方面分享了某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以生动的案例全面讲述发现和办案过程,引发在场执法人员相关思考,对今后办案有一定的可复制性。 201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重点便是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规范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行为和标准,坚持源头治理。对于超限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提高了罚款上限,细化了行政处罚事项,可见我国改善大气环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