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伊宁市多家食品相关店铺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伊宁市古养餐厅制作销售不合格油条
因铝残留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被责令改正并罚款,原因是食品添加剂添加过多。餐厅已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关键观点2: 伊宁市满璐远便利店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鸡蛋
因鸡蛋中兽药氟苯尼考残留超过国家标准被处罚。原因是养鸡专业户养殖不当。该店已加强食品进货管理。
关键观点3: 伊宁市麦琉店里香餐馆使用不合格餐饮具
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原因是员工清洗餐具时未严格按照要求清洗。该餐厅已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文章预览
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监总局令第15号)的规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伊宁市古养餐厅制作销售不合格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9月1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位于伊宁市解放西路380号上海城徐汇苑17-18裙房的伊宁市古养餐厅当日制作并销售的油条进行了抽检。经检测,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1计)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定性及处罚:伊宁市古养餐厅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其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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