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并参考住院患者实际费用合理确定金额。通知还优化了住院费用结算流程,要求提升服务时效并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该通知适用于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通知的发出与目的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旨在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的预交金管理。
关键观点2: 关于门诊预交金的调整
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
关键观点3: 住院预交金额度的调整
通知要求自2025年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并参考住院患者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进行合理确定。
关键观点4: 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的特定规定
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将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关键观点5: 关于服务流程和结算的优化
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指导公立医疗机构优化住院预交金交纳、住院费用结算流程,提升服务时效,并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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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国家卫生健康委、财政部、国家医保局等6部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自2025年3月31日起全面停止收取门诊预交金,自2025年6月30日起降低住院预交金额度。 通知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要参考住院患者同病种前3年度实际发生的次均住院费用和个人自付费用,合理确定住院预交金额度, 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 根据通知,各地相关部门要指导公立医疗机构优化住院预交金交纳、住院费用结算流程,全面提升服务时效。 原则上,公立医疗机构要在患者出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住院费用结算,逐步实现24小时内结算。 此通知适用于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军队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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