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安排通知。内容包括考试课程信息的统计和报送要求,以及集中考试和分散考试的具体组织流程。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时间要求
本学期课程需要在第18周周六(1月4日)前结束,并安排考试。各教学单位需根据结课情况及时组织考试。
关键观点2: 集中考试安排
集中考试时间为1月4日至1月11日,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开课单位需在综合教务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并打印课程表交由教学运行科存档。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增删。
关键观点3: 分散考试要求
分散考试需在1月4日前完成,由开课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时间应安排在课程结课后原上课时间段,避免与其他考试或未结束课程冲突。开课单位需网上申请教室,与学生所在学院协商安排监考教师,并办理试题印制手续。
关键观点4: 其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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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预览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 现将考试课程信息的统计 和报送事宜安排如下。 一 时间要求 本学期课程,原则上须于第18周周六(1月4日)前结课。各教学单位根据结课情况及时安排考试。 二 考试组织及相关流程 (一)集中考试(考试周:1月4日-1月11日)的课程,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开课单位需做好如下事宜: 在综合教务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不同课程号的课程在同一时间考试,必须在综合教务系统设置同时考号)。 于第12周周五(11月22日)前在教务系统中填好相关课程信息,打印“集中考试课程表”(教学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章),纸质版或扫描电子版交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存档。 集中考试课程一旦确定,不得随意增删。 (二)分散考试(1月4日前)的课程,由开课单位自行组织,需提前做好如下事宜: 考试时间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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