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员工小陈因在值岗期间上厕所被公司开除。法院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合法,因为小陈作为专业救生员,其岗位的特殊性要求必须严守工作纪律,擅自离岗上厕所会给泳客造成安全隐患,公司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关系。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
小陈与重庆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担任救生员一职。在值岗期间因上厕所被公司抓住并通报,最终被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关键观点2: 《救生员安全责任书》的规定
小陈签署了《救生员安全责任书》,其中规定值班时间内不准脱岗,临时离开需请其他救生员负责看护。一年内违反规定两次及以上,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关键观点3: 法院的审理和判决
法院认为,小陈作为专业救生员,其岗位的特殊性要求必须严守工作纪律。虽然离岗原因是上厕所这一基本需求,但擅自离岗会给泳客造成安全隐患,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合法。
关键观点4: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应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而公司在制定规章制度时也应合理规范、公开透明。
文章预览
通常情况下,上班期间上厕所是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不得干涉,但在一些特殊岗位,擅自离岗上厕所则可能真的会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近日,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因值班时上厕所被开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认定公司对员工的开除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小陈与重庆某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在南岸区某游泳馆内担任救生员一职。 2023年年底,小陈签订了《救生员安全责任书》,其中规定 “救生员在值班时间内不准脱岗、串岗,教人游泳,临时离开须请不在岗救生员负责看护”“一年内累计两次及以上违反规范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小陈手写承诺在岗期间遵守以上规范并接受以上处罚。 图为公司《救生员安全责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