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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为 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 省财政厅印发 《省级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指引(2024年修订)》 ,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源头管理,提升预算决策科学性,提高省级部门事前绩效评估工作质量和实效,推动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财小编已经整理好笔记,一起来看看具体修订的内容吧~ 扩大事前评估对象范围 将评估范围调整为省级预算部门(单位)拟申请省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总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新增和到期延续的重大政策、项目。 压实事前绩效评估主体责任 明确省级预算部门(单位)在预算一体化系统申请项目入库前按要求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并将事前绩效评估结果作为重大政策和项目纳入预算项目库、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 优化事前绩效评估方法 评估主要采取成本效益分析法、标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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