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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劳动法库 -欢迎转载,投稿、合作请联系微信:xingshiduku 小编按: 员工在事发当日值夜班,下班时间为次日早上8:00。凌晨5时左右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回家,在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身亡,能否认定为工伤?请看广东高院对此案的再审裁定: 高院裁定书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粤行申3551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杨某俊,男,汉族,身份证住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杨某年,女,汉族,身份证住址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保障局,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深南大道**深圳人才园。 法定代表人孙**,局长。 原审第三人深圳市精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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