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重要司法案例信息,服务法治社会,服务司法审判。
今天看啥  ›  专栏  ›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孩子投喂时被小区里的流浪猫抓伤,谁来担责?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 公众号  ·  · 2024-11-21 16:28
    

文章预览

现如今不少小区内都会有流浪猫狗出没,有的业主还会对流浪猫狗进行爱心投喂,可是,一旦有业主被流浪猫狗抓伤,谁该承担责任呢? 案情简介 2024年3月,8岁的小王在小区里拿着火腿肠投喂流浪猫时被抓伤,送医诊治后花费医疗费1154.8元。因协商赔偿未果,小王的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将经常投喂流浪猫的邻居李某和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154.8元。小王的母亲认为,李某经常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为流浪猫提供食物,已构成事实上的饲养和管理关系,对流浪猫产生的侵权损害行为应当承担责任;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单位,对于进入小区的流浪动物,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发生,其有责任驱逐小区内的流浪动物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业主李某辩称,小区内不只自己一个人投喂流浪猫,小王被抓伤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