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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卫健委官网发布推荐性卫生行业标准《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标准》的通知。 新版县级综合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不仅规定了 医院万元及以上设备配置的基本原则 , 还根据医院规模,列出了该采购的设备品目和数量,包括: 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手术室、麻醉科等42个基础科室,包括CT、超声、心电图机、除颤仪 等 269种医疗设备都应当配置。 对照基本标准,全国1.73万家县医院血液内科、烧伤科、胸外科等 12个专科的21项设备配置率仍不足30% ,后10%医院的万元以上设备总价值仅为前10%医院的14.91%。 新《标准》于 2024年1月1日正式执行 ,也就是说,今年起新建县级综合医院将按照新《标准》配置医疗设备,而此前的医院同样要 按照《县级综合医院设备配置标准》配齐缺失的医疗设备。 (下拉滑动查看) 显然,不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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