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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上方“ 泽知 ”→点击右上角“ ··· ”→点选“ 设为星标⭐ ” 专利技术方案与发明人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被分配的工作任务的相关性的认定 【裁判要旨】 1.在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权属纠纷案件中,即使涉案专利、专利申请文件记载的发明人不直接负责原单位关于涉案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的研发,但其基于在原单位的工作职责和权限能够接触、控制、获取相关技术信息的,不能仅因原单位另有他人直接负责该项技术研发,就简单否定涉案专利、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与相关文件记载的发明人在原单位本职工作或者被分配的工作任务之间的相关性。 2.专利申请权、专利权权属纠纷一般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赔付维权合理开支的纠纷范围,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支付维权合理开支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案号】 (2022)最高法知民终2436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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