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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生效后下监、减刑及假释等尚处于盲区,本文将有关法律、规定以问答形式汇总,使当事人在过渡期内心不恐慌。 作者丨 葛燕 梁牧民 一、刑事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的下监流程是怎样的? 1、确定执行机构 规范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 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 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 未成年犯管教所 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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