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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农办市〔2022〕8号)部署安排,现将2024年农业品牌精品培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4年,在前两年重点培育品类基础上,综合产业规模、品牌基础、市场消费和国内外影响力等因素,重点培育32个品类的区域公用品牌,包括粮油(大豆、木薯、燕麦、绿豆、红小豆、油菜籽)、果品(柿子、菠萝、香蕉、枣、山楂、龙眼)、蔬菜(黄瓜、芥菜、芦笋、芹菜、胡萝卜、冬瓜)、畜禽(肉牛、肉羊、鸡、鸭、鹅、牦牛、驴、鹿)、水产(鱼,侧重于鲤鱼、罗非鱼;甲壳,侧重于蟹;贝,侧重于牡蛎;藻)、中药材(天麻、枸杞),及其他在国内外市场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品类。 二、培育条件 本通知培育的农业品牌,聚焦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具体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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