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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受让人能否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保全与执行

保全与执行  · 公众号  ·  · 2024-05-2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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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2024年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最高人民法院要求,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必须检索查阅案例库,参考入库同类案例作出裁判。这对于促进统一裁判规则和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判”,保障法律正确、统一适用无疑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帮助读者理清保全与执行领域不同案件主要争议焦点问题和相应裁判规则,我们将围绕人民法院案例库发布的保全、执行案例,总结梳理各地法院处理类似问题的裁判观点,在本公众号分期推送。 最高法院: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的,受让人能否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其为申请执行人? 作者:李舒 唐青林 黄绍宏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 阅读提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据此,债权人转让债权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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