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旨在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并促进新能源发展。通知中详细介绍了峰谷时段的划分、电价浮动比例以及鼓励工商业用户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的措施。该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执行。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峰谷时段划分
通知中明确了不同时段的划分,包括高峰时段、平时段和低谷时段,并特别指出了尖峰时段的时段划分和用电特点。
关键观点2: 电价浮动比例
平时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时段电价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时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关键观点3: 鼓励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
通知鼓励工商业用户通过配置储能、开展综合能源利用等方式降低高峰时段用电负荷、增加低谷用电量,以降低用电成本。
关键观点4: 动态调整分时电价政策
根据吉林省电力系统用电负荷或净负荷特性变化情况,结合新能源发展、政策执行效果等因素,将适时动态调整分时电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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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资讯 | PV-info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吉林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优化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发展改革委(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吉林省地方电力有限公司、各类市场主体: 为充分发挥峰谷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发展,根据当前吉林省用电负荷特性等情况,优化调整工商业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峰谷时段划分 高峰时段 9:00—11:30、15:30—21:00(共8小时),其中:尖峰时段1月、7—8月、11—12月16:00—19:00(共3小时) 平时段 6:00—9:00、11:30—12:30、13:30—15:30、21:00—23:00(共8小时) 低谷时段 2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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