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市化肥生产销售单位和广大农民朋友发布的公开信,旨在进一步规范化肥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利益。公开信分为三个部分,分别针对化肥生产者、化肥销售者和广大农民朋友提出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化肥生产者的责任
遵守相关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合格,规范包装标识标注,落实检验制度,建立销售台账,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关键观点2: 化肥销售者的责任
确保进货渠道正规,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建立产品销售台账,面对质量纠纷主动协商解决。
关键观点3: 农民购买化肥的注意事项
选择正规门店购买化肥,仔细查看产品信息,留存购货证据,注意“三要三不要”原则,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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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全市各化 肥生产销售单位、广大农民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化肥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现特向全市化肥生产销售单位和广大农民朋友发布此公开信。 一、化肥生产者 —— 遵守《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化肥生产关乎农业根基,各生产单位务必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1.保证产品质量合格: 严格把控生产环节,确保每一批次化肥质量达标,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从源头上保障农业生产资料质量。 2.规范包装标识标注: 严格执行《GB18382-2021 肥料标识内容和要求》标准,在包装上清晰标注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养分含量、净重、厂名、厂址等关键信息,方便使用者了解产品详情。 3.落实检验制度: 建立并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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