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召开的全体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了全省金融工作。会议指出,组建省委金融委、省委金融工委,设立省委金融办,是深化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此外,文章还提到了中央统一金融监管事权以及地方集中关注金融风险的重要性。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精神,部署了全省金融工作。
关键观点2: 省委书记、省长兼任省金融委主任成为趋势
包括江苏省在内的多个省份实行“双主任”制度,即由省委书记和省长共同担任金融委员会主任,以提高金融工作的领导效率和决策质量。
关键观点3: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深化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方案明确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的组建,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建立以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地方派出机构为主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
关键观点4: 改革目的与重要性
通过改革,中央统一金融监管事权,地方集中关注金融风险,提高监管效率,减少协调成本,平衡央地监管关系。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强调要扎实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全省经济和金融高质量发展。
文章预览
▲ 点击蓝字关注我们 作者丨边万莉 编辑丨周炎炎 设计丨梁俏 新媒体编辑丨实习生 王梦媛 7月8日,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全国地方党委金融办主任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金融工作。 随着会议的召开,江苏省委金融委员会的领导班子浮出了水面。会上,省委书记、省委金融委员会主任信长星主持会议并讲话。省长、省委金融委员会主任许昆林就具体工作作安排。 实际上,省委书记、省长兼任省金融委主任并非个例,在山西、吉林、海南、甘肃等地,省委金融委员会均是实行“双主任”制度。 其中,山西省委书记唐登杰、省长金湘军同时担任山西省委金融委员会主任;吉林省委书记景俊海、省长胡玉亭同时兼任吉林省委金融委员会主任;海南省委书记冯飞和省长刘小明共同兼任海南省委金融委员会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