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宣判,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樊维秋因婚姻破裂和生活失意,驾车冲撞人群造成重大伤亡。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据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此前报道显示,该事件造成35人死亡、43人受伤。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及宣判结果
樊维秋因个人恩怨,驾车冲撞人群,造成严重后果。法院审理后认为其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关键观点2: 庭审过程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据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当庭认罪。
关键观点3: 事件影响
该事件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同时,该案件也引发了公众对于公共安全问题的关注。
文章预览
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且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遂决意通过驾车冲撞人群方式发泄私愤。2024年11月11日晚,樊维秋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故意驾车冲撞正在锻炼的人群,造成重大伤亡后果。法院认为,被告人樊维秋的犯罪动机极其卑劣,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当依法严惩。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樊维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樊维秋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部分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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