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完善电采暖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家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电采暖电价形成机制,以促进新能源的高质量发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总体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对煤改电等居民电采暖用户实施精准保障,保持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稳定。坚持分类施策,对居民、非居民电采暖用电采取不同电量组织方式,综合考虑用户承受能力实施不同电价政策。坚持市场推进,落实工商业用电进入电力市场的改革要求。
关键观点2: 主要内容
包括居民电采暖用电继续执行0.22元/千瓦时;非居民电采暖用户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化方式购电形成用电价格;居民电采暖用电与生活用电一同纳入优先购电计划予以保障。
关键观点3: 相关要求
精准组织实施,推进设施改造,明确执行时间。电采暖电价政策执行时间为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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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我区电采暖电价 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 新发改规〔2024〕6号 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我区电采暖电价形成机制,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对煤改电等居民电采暖用户实施精准保障,保持居民电采暖用电价格稳定。坚持分类施策,对居民、非居民电采暖用电采取不同电量组织方式,综合考虑用户承受能力实施不同电价政策。坚持市场推进,落实工商业用电进入电力市场的改革要求,非居民电采暖用户通过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形成用电价格。 二、主要内容 (一)煤改电等居民用户 ,电采暖用电 继续执行0.22元/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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