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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能否要求撤销原协议?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 2024-10-08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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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侵删)   一场车祸之后,事故各方之间本已达成赔偿协议并完成保险理赔,全责车主、保险公司缘何又被伤者起诉?近日,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认定当事人签订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内容显失公平,判决撤销原赔偿协议,保险公司向伤者补足赔偿款差额5万余元。   2023年,黎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向全责车主、保险公司索赔。经各方协商,保险公司按照十级伤残赔偿标准的60%进行赔付,黎某表示同意。各方在保险公司的组织下签订了赔偿协议,赔付医疗费、伤残赔偿等费用共计11万余元。协议签订后,保险公司进行了理赔。后黎某经咨询、鉴定,认为保险公司赔付金额过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赔偿协议并增加赔偿款。   然而,此前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黎某同意并亲自签订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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