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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为 引导有调节能力的大工业用户主动调整用电负荷,削减电力峰谷差, 上海发改委发布《关于增加大工业深谷电价实施时间有关事项的通知》,这是继4月1日发布相关政策后的又一次调整 。 扩大了用电深谷范围:由原来的春节、劳动节、国庆节 扩大到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以及2月-6月、9月-11月的休息日 ,深谷时段为当日0:00-6:00及22:00-24:00,深谷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80%。 据了解,大工业也包含部分高耗能企业。针对此类高耗能企业,在近日5部门联合印发的《降碳专项行动计划》中,提及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四个高耗能行业。提出要全面清理地方自行出台的高耗能行业电价优惠政策,综合考虑能耗、环保绩效水平,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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