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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蓝色字关注 “乌兰察布云” 12月25日 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 2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的通告 (2024年第58号) 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 共12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涉及药品 : 14批次环孢素软胶囊 不符合规定项目: 性状、装量差异 标示生产企业: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药品: 1批次抗菌消炎胶囊 不符合规定项目: 微生物限度 标示生产企业: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涉及药品: 1批次清瘟解毒丸 不符合规定项目: 含量测定 标示生产企业: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 涉及药品: 1批次鲜竹沥 不符合规定项目: pH值 标示生产企业:济南三源药业有限公司 涉及药品: 1批次瓜蒌、1批次鸡血藤 不符合规定项目: 性状 标示生产企业:河北弘汉药业有限公司 涉及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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