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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迎春,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实务文章,供朋友圈分享!欢迎投稿:szlaw@qq.com 作者按: 这个问题我在多篇文章中均提及过,经济补偿可以超过12个月,但总是有人固执的认为这样理解是错的。我在之前的一篇旧文的基础上做些补充,想尽量将这个问题解释清楚。 时至今日,仍有很多人认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最多只能拿12个月,这不是智商问题,而是还没开窍啊! 为什么会有这个误区?我来谈谈这个误区的根源。 想当年(1994年),劳动法颁布后,在第28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但 劳动法中并未明确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我来列一下第24条、第26条、第27条是些啥内容: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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