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劳动法库
国内顶尖的劳动法实务分享平台,超过50万专业人士关注,包括法官、仲裁员、律师、HR、法务等,每日分享劳动法实务文章和实用指导案例,第一时间推送各地最新裁判意见,全实务纯干货!关注劳动法库,立即拥有一座干货仓库!
今天看啥  ›  专栏  ›  劳动法库

你为何固执地认为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终于明白了)| 劳动法库

劳动法库  · 公众号  ·  · 2024-05-20 11:28
    

文章预览

文︱李迎春,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实务文章,供朋友圈分享!欢迎投稿:szlaw@qq.com 作者按: 这个问题我在多篇文章中均提及过,经济补偿可以超过12个月,但总是有人固执的认为这样理解是错的。我在之前的一篇旧文的基础上做些补充,想尽量将这个问题解释清楚。 时至今日,仍有很多人认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最多只能拿12个月,这不是智商问题,而是还没开窍啊! 为什么会有这个误区?我来谈谈这个误区的根源。 想当年(1994年),劳动法颁布后,在第28条中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但 劳动法中并未明确经济补偿如何计算 。我来列一下第24条、第26条、第27条是些啥内容: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