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新规定。包括证监会制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明确破产重整信息披露要求,强化内幕交易防控。上交所和深交所也发布了相关指引的修订版,以规范破产重整信息披露,支持上市公司充分利用破产重整出清风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文章还介绍了新规的主要内容,包括职责分工、信息披露、重整计划草案规范、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承诺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规落地实施
最高法和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关键观点2: 明确职责分工和信息披露要求
《指引》明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职责分工,要求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破产重整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关键观点3: 重整计划草案规范
对重整转增股份数量、重整投资人获得股份价格、股份锁定期限等进行规制,引导市场各方充分博弈,构建长效发展机制。
关键观点4: 债务重组收益确认要求
要求上市公司在重整计划实施的重大不确定性消除前,不得提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压严压实审计机构责任,高度关注债务重组收益确认时点的合理性。
关键观点5: 承诺监管和业绩补偿承诺
强调上市公司前期重大资产重组中的业绩补偿承诺不得通过重整计划予以变更,督促承诺方严格履行作出的承诺。
文章预览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重磅新规落地! 3月14日,证监会网站发文称,2024年12月31日,最高法和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审理好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24〕309号)。作为配套文件,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明确破产重整信息披露要求,强化内幕交易防控 去年12月,为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监管,有效化解上市公司风险,推动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促进证券市场资源的优化配置,证监会起草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表示,从反馈情况看,各方总体认可《指引》,并结合实践提出了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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