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旨在促进本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校内外协同育人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规定包括各级政府、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了校外实践教育的定义、管理和保障机制、评估和资源配置、安全教育、经费保障等内容。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规定目的
促进本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校内外协同育人体系,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关键观点2: 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开展校外实践教育活动以及相关的管理和保障等促进工作,适用本规定。
关键观点3: 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学校主导、家庭支持、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发挥实践育人作用。
关键观点4: 政府职责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校外实践教育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对校外实践教育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
关键观点5: 教育部门职责
教育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校外实践教育工作,负责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相关规范、标准,建设和管理教育系统校外实践教育资源,指导、监督和管理校外实践教育工作。
关键观点6: 安全管理
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应当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活动安全。
关键观点7: 经费保障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校外实践教育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文章预览
市人大介绍,《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全文详见↓ 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 (2024年8月22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促进本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校内外协同育人体系,增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开展校外实践教育活动以及相关的管理和保障等促进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校外实践教育,是指学校根据培养目标,以提升道德素养、学习素养、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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