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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内容 工伤赔偿问题 2021年12月1日,吴某到公司工作,岗位为出炉工。 2022年3月12日,吴某在工作期间与同事出铁作业时,炉内高温气体喷出将吴某面部烧伤。 2022年4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吴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 2022年5月10日,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吴某停工留薪期为6.5个月。 在6.5个月的停工留薪期间,吴某实际休息51天,之后正常到公司上班。 吴某要求公司支付6.5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公司认为正常工作时的工资已经支付,不应再重复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 「 问题 」 本案中,法院会支持吴某的诉求吗? A:会 B:不会 HR讨论 案例讨论 A,公司如果不想给,可以拒绝员工上班。 ——来自三茅学员@上林 当然能了,做工了就应该支付工资,6.5个月是工伤补偿,不能混为一谈。 ——来自三茅学员@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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