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税收优惠政策公告,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告包括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调整契税优惠面积标准,以及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
公告明确加大契税优惠力度,提高享受优惠的面积标准至140平方米,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住房。
关键观点2: 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
公告要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并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征率,以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关键观点3: 调整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衔接政策
公告明确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相衔接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保持房地产企业税负稳定。
关键观点4: 具体实施的细节和范围
此公告涉及到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调整契税优惠面积标准、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免征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等。这些政策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具体细节和范围需参照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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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今天(13日)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调整后, 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各地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 资料图 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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