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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财政专项激励对未来产业的培育促进和投入带动作用,根据 《浙江省工业与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省经信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 《未来产业先导区财政专项激励实施指南》 。 想知道实施指南具体有哪些要点?快来看看财小编整理好的笔记吧~ 申报组织 专项激励围绕攻坚任务采取“任务包+项目包+资金包”方式组织开展。 省级: 由省经信厅商省财政厅研究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领域研究提出先导区攻坚任务,制定揭榜任务包(含任务目录),按照“一项揭榜任务一个项目包”的原则,组织各地参与竞争性遴选。遴选的项目须真实储备、建设内容能够支撑攻坚任务完成、符合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单个项目投资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其中创新场景示范应用项目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 设区市: 经信部门会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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