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的申报与认定工作,旨在促进本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能力提升。申报范围包括在本市注册或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条件包括专利工作机制、资源拥有、实务能力等方面的要求。评定程序包括申报、审核推荐、评审认定和经费支持等步骤。市知识产权局将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并设有注意事项说明。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申报范围与条件
申报单位需在本市注册或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条件和评分标准具体详见附件,包括专利工作机制、资源拥有和实务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关键观点2: 评定程序
评定程序包括申报、审核推荐、评审认定和经费支持等步骤。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对申报材料及佐证材料进行核验、专家评审等工作,并经局党组审核、社会公示等程序后确定认定名单。
关键观点3: 经费支持与联系方式
市知识产权局将对获得认定的试点和示范单位给予相应的经费支持。联系方式包括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上海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以及系统保障的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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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知局促〔2025〕8 号 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本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能力提升,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2025年上海市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申报与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本市注册或登记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2012年以前,已经被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试点企业”的,可以申报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但不再申报专利工作试点单位;已经被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示范企业”的,以及被市经信委认定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不再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条件(具体详见附件评分标准) (一)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申报条件 1.专利工作机制较为健全。与专利工作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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