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富宁安乐园生态陵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因巧立名目加收费用、强制购买墓碑等违法行为被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0余万元。该公司负责管理运营云南文山州富宁县殡仪馆,局责令其整改并清退多收取的费用。该公司自2022年1月至2024年8月期间收取通灵玉牌费用,以燃油费为载体巧立收费项目,并向逝者家属加收费用。此外,该公司要求逝者家属只能在经营场所内购买和使用按区域划分的配套墓碑,剥夺了家属的自主选择权。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富宁安乐园生态陵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40余万元
该公司因巧立名目加收通灵玉牌费、燃油费,强制购买墓碑等违法行为被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关键观点2: 公司收取通灵玉牌费用自2022年1月至2024年8月期间一直未中断
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该公司涉及通灵玉牌的收费人数和金额,并指出其违法行为一直未中断。
关键观点3: 公司要求逝者家属只能在经营场所内购买配套墓碑
该公司剥夺了逝者家属在购买墓碑时的自主选择权,此项行为也被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违法。
关键观点4: 富宁县殡仪馆由涉事公司管理运营
目前富宁县殡仪馆仍由富宁安乐园生态陵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运营,但已要求其整改并清退多收取的费用。
文章预览
近日,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负责管理运营云南文山州富宁县殡仪馆的富宁安乐园生态陵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陵园公司) 因巧立名目加收 “通灵玉牌” 费、变相加收燃油费、强制购买墓碑等违法行为,被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40余万元。 12月30日,富宁县民政局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县殡仪馆依旧由上述陵园公司管理运营,“已要求他们整改,清退此前多收取的费用”。 巧立项目加收 “通灵玉牌” 费、燃油费,强卖墓碑 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违法事实载明,富宁安乐园生态陵园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在逝者火化前,要求逝者家属确认逝者身份并签署《富宁县殡仪馆遗体确认交接单》及《富宁殡仪馆火化车间登记表》确认遗体身份后,才会进入下一个环节将逝者遗体进行火化。但陵园公司在提供火化服务时,又以确认遗体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