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学习强国

这种镇咳药,千万别滥用!

学习强国  · 公众号  ·  · 2024-08-25 16:47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右美沙芬这种常见镇咳药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后的情况。虽然线下药店已无法轻易购买,但线上私自售卖和滥用现象仍存在。文章还提到了部分未成年人的滥用情况,以及药物滥用的危害。多方呼吁合力整治遏制滥用,加强监管和宣传。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右美沙芬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今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将右美沙芬等药品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7月1日起施行。目前线下药店已无法轻易购买,但线上私自售卖仍在继续。

关键观点2: 右美沙芬滥用现象仍然存在

虽然右美沙芬的购买受到严格监管,但滥用现象依然存在,部分青少年甚至长期滥用导致成瘾。网络平台应履行社会责任,避免为药物滥用推波助澜。

关键观点3: 多方呼吁合力整治遏制药物滥用

药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特别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业内人士呼吁加强右美沙芬等药品的监管和宣传,加强存在成瘾可能性药品的销售环节监管,并多方合力对药物滥用说“不”,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文章预览

这种镇咳药被列管,向滥用说“不”! 右美沙芬是一种常见镇咳药,主要通过抑制延髓咳嗽中枢发挥镇咳作用。今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将右美沙芬等药品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7月1日起施行。 记者调研发现,新规落地以来,虽然线下药店无法再轻易购买右美沙芬单方药,但线上私自售卖仍在继续,还出现一些替代品;一些青少年滥用右美沙芬的情况不时发生。 被滥用的镇咳药 今年7月1日起,右美沙芬正式被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多名医生表示,此次列管的对象是右美沙芬单方制剂,最常见的为氢溴酸右美沙芬片。按照规定,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 记者近日走访天津、山东等地发现,部分线下药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