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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一份政策解读类文件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对于人工智能生成的发明,在中国当前法律背景下无法赋予人工智能发明人身份。 这份12月6日公开的《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意在解读中国现行专利法律制度框架下的人工智能领域专利审查政策,回应创新主体普遍关切的热点法律问题。 《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征求意见稿)》。 中国的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但人工智能在科研活动的广泛应用,给现行专利法制度带来挑战:人工智能究竟能否被赋予发明人资格? 《征求意见稿》按照人工智能参与发明创造的贡献程度,区分了人工智能辅助作出的发明和人工智能生成的发明两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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