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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当有边界 随着网络普及, 不少上班族会在社交媒体上 表达一些和公司有关的观点。 上海一员工 在 别人 对自己公司的言论下进行回复 , 后公司认为其行为已造成 负面影响, 以严重违纪辞退他 。 员工辩称, 自己所发表的言论事出有因并及时删除, 未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和后果 。 双方各执一词, 对簿公堂! 1 事件回顾 00后柳某于2019年5月29日入职上海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从事KA(关键客户)销售工作。双方后一份劳动合同期限为2022年5月29日至2027年6月30日,约定双方同意按不定时工作制确定工作时间,约定月工资总额为税前8000元,另有绩效奖金。 《员工手册》第五章纪律处分条例违纪行为1.3员工严重违纪,包括但不限于:1.3.26 未经公司批准 ,利用社会公共媒体或即时通讯工具 ,比如微博、网络、微信、QQ等,或其他公众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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