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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落地了。 1月17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要求规范小额贷款公司(下称“小贷公司”)经营行为,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及贷款集中度比例要求,优化单户贷款余额上限标准,突出小额、分散的业务定位;严禁出租出借牌照等违规“通道”业务;规范外部融资,严格“1+4”融资杠杆倍数指标,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发行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条件。 网络小贷公司单户贷款余额上限正式落地 具体来看,《办法》明确,小贷公司可以发放小额贷款,进行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不得发行或者代理销售理财、信托、基金等金融产品,不得购买除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外的金融产品。 2024年8月23日至9月23日,金融监管总局曾就《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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