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市医保局公示了拟新增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零售药店名单,以及拟新增的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经过市、区两级医保及长护险经办机构的评估,共有3家医疗机构、37家零售药店和3家护理服务机构被纳入名单。公示期为9月13日至9月19日,如有异议可致电咨询电话12393。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零售药店名单的公示
市医保局根据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经过评估拟将3家医疗机构和37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名单,并进行公示。
关键观点2: 拟新增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的公示
市医保局根据本市长期护理保险相关规定,经过评估拟将3家护理服务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并同样进行公示。
关键观点3: 公示期及异议处理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至9月19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12393进行反馈。
文章预览
市医保局介绍,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 3家医疗机构和37家零售药店 纳入医保定点。根据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长护险经办机构组织评估, 拟将3家护理服务机构 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现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 9月13日至9月19日 。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点击可查看大图 拟新增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点击可查看大图 拟新增长期护理保险 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名单 点击可查看大图 资料:市医保局 编辑:张晓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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