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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已于近期全部完成。根据《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现将评审结果(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1月13日至26日。 中国公路学会科学技术奖接受社会监督,评审工作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公示有异议的,请于2024年11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者,应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凡匿名提出异议以及超出公示期提出异议的,均不予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要求“授奖前应当征得拟授奖对象的同意”,党政领导干部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奖的,须征得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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