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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美商务部和财政部——后“Chevron原则”时代挑战美国行政执法的新路径

中伦视界  · 公众号  ·  · 2024-08-16 17:36

主要观点总结

该文章介绍了“Chevron原则”被推翻后美国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之间新权力平衡趋势的变化,并探讨了这一变化在应对美国出口管制和制裁挑战方面的新路径。文章还介绍了短期和长期的影响,以及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Chevron原则”及其在美国司法中的应用

介绍了“Chevron原则”的定义、起源以及在过去的案件中的应用,包括在解释法规方面享有的自由度。

关键观点2: “Chevron原则”被推翻的背景和影响

阐述了美国最高法院在“Loper Bright案”中推翻“Chevron原则”的背景,以及这一变化对美国的贸易管制执法、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之间的权力平衡产生的影响。

关键观点3: 后“Chevron原则”时代的美国贸易管制执法

详细解析了短期和长期的影响,包括企业质疑和诉讼增多、法院和政府行政机构的协调增加、监管环境可能更清晰等方面,并探讨了这一变化对中国企业的影响。


文章预览

通过简明扼要地介绍“Chevron原则”被“Loper Bright案”推翻后可能造成的美国立法、司法和行政部门之间的新权力平衡趋势,探讨在应对美国出口管制和制裁挑战方面的新路径。 作者丨 王峰 王安艺 刘丰仪 范安琪 一、“Chevron原则”是什么? “雪佛龙尊让原则”(Chevron Deference Doctrine,以下简称“ Chevron原则 ”)是以1984年的“雪佛龙诉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Chevron U.S.A., Inc. v. Nat. Res. Def. Council, Inc.) [1] 一案命名。在此案中,美国最高法院以6比0一致票数作出了有利于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的判决。最高法院判决中表示 [2] : 当国会立法存在含糊表述或规则空白时,代表国会将解释的权力隐性地授权给了执行该法律的行政机构,允许该行政机构对法律进行解释。(换言之,BIS和OFAC作为法律执行机构,却有很大权利解释出口管制和制裁法律) 最高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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