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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吵到我了,找谁索赔?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 2024-08-18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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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提要 小区电梯设备产生的噪声属于社会生活噪声的范畴,可参照《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认定噪声排放是否超标。若噪声超过限值标准,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承担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争议焦点 认定小区电梯噪声排放是否超标应适用何种标准,被告应否承担噪声污染的侵权责任。 基本案情 马某于2018年3月向某房地产公司购买案涉房屋,与妻子、两女儿共同入住。马某一家入住后,因电梯噪声问题曾向小区的物业公司反映情况,但未有回应。为此,马某一家作为共同原告提起噪声污染责任纠纷诉讼,请求判令:某房地产公司对案涉房屋所居楼宇内的住宅电梯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让案涉房屋内的噪声达到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国家标准以下,并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等费用。经专业机构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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