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近日,一名网友称电视剧《他是谁》中的‘余爱芹案’与‘南大碎尸案’高度相似,引发争议。此事引发社会关注并引发讨论:影视作品演绎真实事件是否需要当事人同意以及如何避免侵权问题。文章介绍了专家对此事的看法,包括影视作品中真实事件的改编、侵权判定、演员和平台的责任,以及当事人如何维权。同时,文章还提到了近年来其他影视作品改编风波的例子,并给出了规避法律风险的建议。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影视作品演绎真实事件,是否需要当事人同意?
专家表示,影视作品属于再创作,如果不满足侵权构成要件,演绎真实事件并不一定要当事人同意。但需要注意是否对原型人物或其家属存在夸大、负面影射或贬低等不当的改编行为。
关键观点2: 影视作品中真实事件的侵权判定。
专家指出,侵权判定需要考虑是否满足侵权构成要件,尤其是当事人的名誉权、声誉权以及死者的人格权利是否受到保护。对于真实事件中涉及的人物敏感信息,应该谨慎处理。
关键观点3: 演员和平台在影视作品中的责任。
专家一致认为,演员不构成侵权,而平台是否侵权则需考虑其是否尽到审查义务以及是否存在主观过错等因素。播出平台应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核机制,从源头上把好关,有效规避侵权风险。
关键观点4: 当事人如何维权。
专家建议,当事人在察觉到侵权情况时,应先采取措施固定证据,与出品方进行协商和解。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可以寻求专业调解机构的帮助。当侵权事实得以认定后,当事人有权主张出品方承担法律责任。
关键观点5: 规避影视作品演绎真实事件带来的法律风险。
专家建议出品方注意作品是否符合社会公序良俗、是否遵循相关法规条例以及播出可能产生的社会效应。同时,建立严格的内容审核机制,有效规避侵权风险。
文章预览
近日,一名网友自称“南大碎尸案”逝者的姐夫,发文喊话演员张译,称其主演电视剧《他是谁》给被害人家属带来了伤害——电视剧中的“余爱芹案”与“南大碎尸案”高度相似,剧中还虚构了“余爱芹婚外情”的剧情,导致年迈的父母被气病,卧床不起。 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讨论: 影视作品演绎真实事件,到底需不需要经过当事人同意?如何避免可能涉及的侵权问题? 《法治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业内专家。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介绍,近些年,部分影视作品为了突出艺术效果,塑造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会对原型人物故事进行改编,有时会让原型人物难以接受,甚至对电影制作者提起名誉侵权诉讼。 “名誉侵权的表现形式包括侮辱和诽谤。”赵占领说,对真人真事改编形成的文学或影视作品,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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