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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淄博市场监管  · 公众号  · 山东 食品安全  · 2025-04-14 18:26
    

主要观点总结

山东省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旨在加强肉类产品全链条监管,保障全省肉类产品安全。征集范围包括多个方面,如养殖场非法使用禁止药品、违规调运销售、屠宰企业不严格检验检疫等。征集时间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提供的渠道进行举报,线索提供者和内容将严格保密,并提供权益保护。公告还特别强调了提供线索时需要注意的内容要真实、客观、具体。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文章主旨

山东省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以加强全链条监管,确保肉类产品安全。

关键观点2: 征集范围

涉及养殖场、收购贩运者、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场、非食用动物养殖户、肉制品生产企业、销售单位等环节的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

关键观点3: 征集时间和受理部门

征集时间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0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畜牧兽医局提供的渠道进行举报。

关键观点4: 线索保密和处理

山东省对线索提供者和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权益,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回应各方关切。


文章预览

为进一步加强肉类产品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全省肉类产品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非法添加新型衍生物、非法化合物、禁用兽药等违法犯罪线索。 (二)养殖场(户)、收购贩运者违规调运,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销售或屠宰不佩戴畜禽标识的牲畜,骗取或伪造变造及转让检疫证明或检疫标志,随意弃置病死畜禽;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非法销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线索。 (三)屠宰企业未严格实施入场查验和肉品品质检验,代宰企业“只收费不检验检疫”;出厂销售未经检验检疫动物产品;未按规定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收购、屠宰病死畜禽,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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