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啥  ›  专栏  ›  兰台劳动

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百问百答专栏丨5.职工代表的罢免

兰台劳动  · 公众号  ·  · 2024-09-06 23:44

文章预览

5 . 职工代表的罢免 根据《企业民主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职工代表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 ,职工代表出现缺额时,原选举单位应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及时补选。 职工代表的罢免程序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1. 提出罢免需求 : 职工代表向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选举单位职工的监督。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七条规定,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即 由原选区的职工或者一定比例的职工代表联名提出罢免职工代表的要求。   2. 罢免 程序:根据 《职工代表大会操作指引》 5. 职工代表因岗位变动、离职退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等原因无法履行代表职责,代表资格自行终止。对无故不履行代表职责,或严重失职 ………………………………

原文地址:访问原文地址
快照地址: 访问文章快照
总结与预览地址:访问总结与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