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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例名称 盛某诉成都某大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周某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 02 案例来源 一审: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19)川0193民初7378号民事判决 (2019年10月21日) 二审: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川01民终2506号民事判决(2022年4月20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入库编号:2023-08-2-264-004。 一、裁判要旨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属于公司自治的范围,经登记,法定代表人工商信息即具有公示效力。在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公司存在实质性关联的情况下,如公司未就法定代表人变更作出决议,公司法定代表人请求变更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法律关系图 三、基本案情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2月10日,盛某、四川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及四川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委派的王某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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