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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贵祥:关于新公司法适用中的若干问题(下)

诉讼艺术  · 公众号  ·  · 2024-06-20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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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贵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                   二级大法官 建议阅读时间 :   32 分 钟  作者注:新公司法颁布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学界及实务界为正确实施新公司法,多有讨论,笔者认真倾听各方面意见后很受启发。本文更多从实务操作层面结合原公司法司法解释修改提出一孔之见,难免有顾此失彼或以偏概全之处,不足为据。本文意在提出问题,引起研究者的注意,以期在不断讨论研究中从实务层面凝聚更大共识,切实提高司法解释的针对性、可操作性。 文章刊发在《法律适用》2024年第6期,以下为节选内容。      因文章篇幅较长,为方便阅读,已略去原文注释。   摘要 新公司法在完善公司资本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加强股东权利保护,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责任等诸多方面的制度创新亮点纷呈、可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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