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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MAH的供应商,必须保住A!

药通社  · 公众号  · 药品  · 2024-07-19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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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量!扫描二维码抢免费门票 2024年7月18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涉及辅料和包材GMP实施的公告,辅料和包材企业,要开始学习了 ......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检查发现相关企业未遵守《药用辅料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包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给予处罚;通知涉及的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停止使用相关产品;通过信息登记平台将检查结论报送至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并提出调整相应产品登记状态的处置建议。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应当依据检查结论和处置建议,及时调整相应产品的登记状态(例如将“A”调整为“I”)。 MAH们,一定要让你们供应商保住A啊! 药用辅料、药包材生产企业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  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  严格变更质量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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