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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漏水,与物业无关!

物业管理资讯平台  · 公众号  · 物业  · 2024-07-18 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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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上岗必备! (明天提交资料,20天左右出证) ISO三体系认证,你了解多少呢? 点击上方蓝色字体查看详情      物业费没有缴,业主刘某被物业公司告上了法庭。    “我是对物业费有异议才不缴的。”刘某很委屈,但法院仍判决其支付1.2万元物业费。 案情经过 刘某是新疆乌鲁木齐市某小区业主,其房屋建筑面积194.17平方米,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2.8元每月。自2011年入住后,刘某按照上述标准缴纳了2011年至2013年12月及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的物业费,拒绝缴纳2014年和2015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索要无果,随后7月将刘某诉至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某支付物业费及利息合计1.3万余元。 庭审中,刘某认为物业公司收费标准过高,同时认为屋顶漏水,物业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服务不到位。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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