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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继续抢救意义”情况下,超过48小时死亡,能否认定“视同工伤”?

山东高法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09-24 16:43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一个关于职工突发疾病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案例,是否应认定为工伤的问题引起争议。法院最终根据患者病情和家属抢救行为,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认定患者符合‘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规定,视同工伤。同时,文章还介绍了《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内容和立法目的。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例背景

职工李某某在工作途中突发疾病送医抢救,家属坚持抢救导致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是否应认定为工伤引发争议。

关键观点2: 法院审理

法院结合患者病情记录、家属抢救行为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认为李某某的情形符合‘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规定,应予认定为‘视同工伤’。”

关键观点3: 《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内容

介绍了《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第一条至第十五条的相关内容,包括保障职工权益、认定工伤的情形等。


文章预览

鲁法案例【2024】576 (图源网络 侵删) 职工突发疾病后直接送医,两天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家属坚持抢救,宣布临床死亡时间超过“48小时”,这种情况下能否认定为“视同工伤”?请看本期案例…… 案情简介 2023年5月11日,李某某在工作途中突发疾病被送往医院治疗,入院检查记载无自主呼吸、心跳。尽管如此,李某某的家属依然选择积极治疗,由医护人员通过呼吸机辅助呼吸手段维持其生命体征。2023年5月15日,李某某停止呼吸机支持后即死亡。事后,李某某家属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经审查认为,李某某入院抢救至宣告死亡的时间超过48小时,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予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李某某家属不服,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李某某的情形是否属于“48小时内经抢救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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