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报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涉及救护车在转运病人途中因车辆颠簸导致李阿姨受伤。上海一中院最终判决急救中心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50%的赔偿责任。文章强调了安全带的重要性,并指出无论驾驶员还是乘客都应养成系安全带的习惯。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案件背景与经过
患者家属在救护车前往医院途中因车辆颠簸受伤,涉及李阿姨未系安全带导致受伤。一审法院判决急救中心和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责任,但急救中心提起上诉。
关键观点2: 争议焦点
二审中,急救中心认为李阿姨未系安全带是导致其受伤的重要原因,而李阿姨则认为即使系了安全带也会遭受同样损害。法院最终综合考虑双方的意见和证据,判决急救中心和保险公司共同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关键观点3: 法律分析与解释
法院强调安全带的重要性,并指出机动车乘坐人有自觉使用安全带的法定义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救护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的首要职责是尽快转移病人,而不应苛求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考虑平稳度和同乘人员的安全。法院还指出社会车辆和行人也需要尽到自己的义务,共同守护生命通道。
文章预览
第256期 👆点击图片查看栏目合集 安全带即是生命带,一扣一拉,这一简单的动作在关键时刻往往能够提供至关重要的保护。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审结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患者家属在救护车前往医院途中因车辆颠簸受伤,考虑到家属未系安全带, 上海一中院改判支持急救中心上诉请求,即急救中心与保险公司在本次事故中共同承担50%赔偿责任。 一天早上,李阿姨的老伴突然出现胸闷等不适症状,李阿姨立即拨打了120,救护车赶到后,医护人员用担架将病人送上救护车固定,李阿姨也上车陪同,救护车随即驶离。 据李阿姨说, 在救护车行驶过程中,车身出现了剧烈颠簸,以致李阿姨整个人腾空撞到了车顶,导致胸椎骨折。 事故发生后,警方认定,此次事故由救护车司机负全部责任,李阿姨无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