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常州市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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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消有话讲 | 只能去平台所在地打官司?消费者的权益不应被忽视→

常州市消保委  · 公众号  ·  · 2025-02-14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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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仔细阅读过网络平台制定的 用户服务协议吗? 你注意过争议解决条款的说明吗? 争议解决条款可能暗藏“陷阱”。   近日,据《法治日报》报道,一消费者在北京遭遇共享单车锁车难问题,遂将平台诉至北京某法院。但平台服务协议约定用户只能去平台所在地法院起诉,故被告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后,法院裁定本案移送上海某法院处理。但消费者并未就此放弃,而是针对裁定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最终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法院民事裁定,本案由北京市法院管辖。 二审法院认为,案涉协议属于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协议中虽均约定了管辖条款,但在协议条文中并未对该条款进行特别标识以提醒消费者注意,被告亦未举证证明在签订该协议时针对该管辖条款提请了消费者注意,故依据前述规定,该管辖条款应属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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